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。商標注冊申請是商標基礎業務之一,正因為其基礎,該業務比起侵權訴訟或者其他侵權糾紛來,往往不受重視,導致企業在辦理商標申請注冊的時間點往往是滯后的,容易被惡意搶注,或者因為沒有進行詳盡的事先查詢而遭遇在先障礙而駁回。
本案中,客戶申請注冊該商標時我們已經關注到在先高度近似商標障礙,并進行了明確風險提示。與此同時,我方認真聽取客戶關于申請商標使用商品的實際運營情況,并詳細分析了引證商標及其權利人目前的狀態,提出了若干組解決方案。經過來回溝通,我們決定采取提交商標注冊申請的同時,對潛在引證商標的部分商品項目提出撤銷三年不使用的方案。這里不單單是一個業務組合形態,它需要充分考慮潛在引證商標的精確性、引證商標權人狀態、撤銷商品項目的必要性、審查周期的時間差和裁決生效時間段等法律事實相互作用的影響。最終,如我方預計,該商標駁回決定書中引證商標與事先查詢時判斷的在先障礙一致,且客戶順理成章地接受了復審申請;在該商標駁回復審階段,通過事先布局的組合方案精準掃除了在先障礙,客戶商標最終取得商標局初步審定和注冊公告。